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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类橡胶制品商标
详情介绍 第十七类 未加工和半加工的橡胶、古塔胶、树胶、石棉、云母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;生产用成型塑料和树脂制品;包装、填充和绝缘用材料;非金属软管和非金属柔性管。
【注释】 第十七类主要包括电绝缘、隔热或隔音材料,以及生产用塑料片、板或杆,和由橡胶、 古塔胶、树胶、石棉、云母及这些材料的替代品制成的某些制品。 本类尤其包括: ——修复轮胎用橡胶材料; ——抗污染的浮动屏障; ——非文具、非医用、非家用胶带; ——非包装用塑料膜,例如:窗户用防强光薄膜; ——非纺织用弹性线、橡胶线和塑料线; ——某些由本类的材料制成的不按照功能和用途分类的制品,例如:插花用泡沫支撑物, 塑料或橡胶制衬垫填充材料,橡皮塞子,橡胶制减震缓冲器,橡胶制包装袋。 上一个: 16类办公用品商标 下一个: 18类皮革皮具商标 |